2019-02-10 14:09
近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天昂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天昂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美的公司)“制冷王”系列空调侵犯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索赔5000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专利纷争
该案涉案专利系名称为“空调器室内机”的实用新型专利。原告格力电器诉称,格力公司系涉案专利的权利人,被告美的公司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以及被告天昂公司许诺销售、销售的美的“制冷王”系列空调,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格力公司采用涉案专利制造的“U尊”产品曾获国内外多个奖项并受到市场青睐,而美的公司低价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蚀了格力公司的市场。
原告格力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由被告美的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万元。该案标的额较大,且格力公司和美的公司属于同业经营者,市场竞争激烈,相关纠纷案件均受业界广泛关注。
目前,美的公司已经提交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美的也将准备对格力多项产品侵犯其专利权提起诉讼,这些产品包括空调、压缩机、电风扇、电饭煲、洗衣机等,很可能一次性提起多达10项专利诉讼。
美的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援引数据表示,美的正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2016年汤森路透报告显示,美的专利在全球范围内家电和厨电行业排第一。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数据显示,从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美的在空调领域F24F类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共计4705件,位列空调领域第一。
事实上,在家电行业发生的“专利大战”中,格力与美的这两个家电巨头频频现身。2008年,格力就美的空调“舒睡”功能侵犯其“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空调器及其控制方法”提起诉讼,201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格力胜诉,获赔偿200万元;2012年,格力起诉美的侵犯其“可拆装式空调室内机管路安装挡板”实用新型专利,2014年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不构成侵权,驳回上诉;2013年,格力起诉美的“五谷丰登”商标侵权,2015年格力终审胜诉,但索赔500万元的要求却被广东省高院驳回,美的仅需承担部分维权费用。2016年初,格力、美的双双举报对方学术造假,格力称美的2014年获得国家技术进步二等奖的节能技术造假,美的则举报格力变频技术造假,并双双起诉对方工程师名誉侵权。
市场竞争激烈
对于格力诉讼美的专利侵权一案,有专家表示,专利大战其实也可以视为企业营销手段的一种,往往出现在实力相当,竞争异常激烈的两家企业之间。
在以前,格力领先优势明显,但近年来美的发展迅速。今年一季度,美的空调市场占有率已提升到28%,与格力的差距正在缩小。按照去年财报,美的集团研发费用支出60.4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8%。而格力电器近年来研发投入约占2016年销售收入的3.6%。
在专利申请上,截至2016年,美的累计拥有授权专利已达26000余件,其中2016年全集团申请专利13546件,发明专利5562件;截至2016年底,格力累计总授权专利达15862件,2016年全年申请专利5976项,其中发明专利3662项,授权发明专利871件。由此看来,双方在专利上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所以“专利大战”从某种程度上讲不可避免。(来源:品牌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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