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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

软件登记业务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包括享有著作权的开发者或通过转让、继承或受让等方式取得著作权的其它权利所有人。

一、著作权登记须准备的文件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单位申请者选择性提交以下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3)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

3、个人申请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源程序: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页号1-60。 源程序不需要装订;

5、文档(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 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最后一页应是文档的结束页。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页号1-60。文档不需要装订。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申请流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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